在深圳的打工群體中,有個他鄉年青女孩,在企業事業,每天可以打的士上班,打的打到沒錢才坐公汽。
夜夜可以漫遊網海,可以不兴尽就睡覺一成天。
謝絕同性共事摯友親近本身的餬口,但可以與死黨們聊天說地豪爽快率。
  就在適才,小她幾歲的男孩,又打德律風過來,當然決非他所說的喜歡與愛,他應當是屬於獵奇,對打工在深圳的女孩子,過如許悠閑的餬口覺得獵奇。
  絕管他還在說他幾天後會有高達六位數的第一桶金,她卻沒有意聽上來。由於這與她有關。
  興許他太年青,有陽光帥氣的外表,有一米八的身高,有許多光環讓他習性瞭女孩子的繚繞,興許這難以揣摩的如妖女子讓他吃瞭閉門羹,他迷惑瞭,獵奇瞭。
  而終極的論斷,便是他所說的:“你盡對背地有個很是有錢的老板或長短常勝利的漢子在支持你!否則哪裡會如許子餬口……”
  心底有絲好笑的感覺,妖便是妖,你能拿她怎麼辦呢!!
  聽到他說不出口的下文,妖女反倒坦然的接著說:“你是想說被人包養瞭的吧?”
  他想表達得失常些,說:“實在被包養瞭也是失常……”
  妖女不悅地皺眉辯駁:“在社會中興許是失常,對我而言不是失常。你既以為我是如許的女人,不必與我交往。”
  感到有所難熬的是,曾幾何時,被包養被當成瞭一種失常,社會的失常???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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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那,���I���H妖女的童話,又該那邊尋~~~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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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妖女,隻是被爸爸母親寵壞的天使,不當心折斷瞭黨羽,就再也歸不到天國。
  這物欲橫流的繁榮鵬城,另有這麼幾平方米的鼠窩,可以安放折翅的天使的夢。
  卻還要受如此猜忌與側視?豈非,要接收一個鬚眉,才可證實不是包養的金絲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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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包養,興許便是包養吧,被爸爸母親包養的,被陽光包養的,被這熱熱的愛包養的。
  妖便是妖,有這麼多愛與陽光的包養,你能奈我何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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